不戴头盔?你“上榜”了

为净化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提升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意识,给群众出行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六安公安交警现曝光一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做到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交通违法曝光台:

违法地点:皖西大道与八公山路交叉口;违法行为:占用机动车道、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身份证号:34240119XXXXXXXXX19;姓名:姚X俊。

违法地点:皖西大道与梅山路交叉口;违法行为:占用机动车道、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身份证号:34240119XXXXXXXXX2X;姓名:蔡X伟。

违法地点:佛子岭路与黄巢尖路交叉口;违法行为:占用机动车道、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身份证号:34240119XXXXXXXXX84;姓名:陈X凤。

违法地点:皖西大道与梅山路交叉口;违法行为:占用机动车道、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身份证号:34242119XXXXXXXXX73;姓名:周X平。

违法地点:解放路与佛子岭路交叉口;违法行为:占用机动车道、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身份证:34150320XXXXXXXX33;姓名:郑X。

六安公安交警将对以上行为依法处罚。

如何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在选择质量过关的头盔同时,也要选择适合自己头部大小的头盔,紧密贴合下颚,不要翘起,同时调整好松紧带,不要过松或者过紧。

希望每一位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都能遵守交规、安全出行。

来源:六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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