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前三季度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6%

据赤峰市生态环境局消息:2026年1—9月,赤峰市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8.6%、3.7%、15.4%和10.5%;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6%,排名全区第三。

近年来,赤峰市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

据悉,今年以来,赤峰市聚焦“转、减、治”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

工业源方面,2家钢铁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监测评估,全市在产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全部开工;重点区域106家涉气企业全部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项目151个、物料堆场全封闭改造22座、取缔“散乱污”工业企业21家、淘汰燃煤和生物质小锅炉57台,工业污染源排放量有效下降。

交通运输方面,推动煤炭、钢铁、焦化、发电等重点行业清洁运输率达到72%,发布《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遥感监测不合格车辆进行处置的通告》,推动478辆遥感监测不合格机动车维修治理,淘汰老旧柴油货车924辆,交通运输结构进一步优化。

燃放管控方面,压减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数量,实施烟花爆竹禁限燃管控,春节期间细颗粒物平均浓度同比降低67.8%,近年来春节期间首次未出现污染天气。

内蒙古日报·草原云记者:张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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