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冬季非居民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按照《关于实施长春市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长发改规〔2024〕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调研测算,冬季非居民天然气价格继续执行《关于调整冬季非居民天然气价格的通知》(长发改价格〔2023〕65号)文件。具体为:
1.冬季非居民天然气价格3.99元/立方米;
2.执行时间为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0月12日
来源: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编辑:刘彦冰 主编:王首道 审阅:于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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