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截图传出,画面显示,内蒙古财经大学学生工作部提示,全体在校生严禁在学校公共区域吸烟,吸烟者将受到处分、取消评奖资格引发关注。

△禁烟提示。
通知截图显示,不能吸烟的区域包括综合楼、教学楼、学院楼、图书馆、学生公寓、餐厅等区域,违反者将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并取消参评学年评奖、评优及助学项目申请资格,并撤销当年已获评的各类奖励。
10月13日,内蒙古财经大学学生工作部工作人员告诉潇湘晨报·晨视频记者,该规定并非仅针对学生,老师等教职工同样需要遵守不能吸烟的要求,另有部门进行管理,禁烟要求有学校的文件依据,“学校现在是无烟校区,学校内吸烟也会存在安全隐患,所以学校严格要求此事。”工作人员说。
“处分达到条件也可以解除,不会一直跟着学生,日常会有人检查学生吸烟,以批评教育、制止为主,发文的目的也是让学生不要做这样的事。”工作人员补充。
对此,广东金唐律师事务所廖振宇律师指出,依据《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严格限制高校内吸烟,高校制定禁烟规定并无不当;但依《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处分须与过错相适应。其中“撤销已获荣誉称号”条款可能过罚失当,易引发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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