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洱海|有人在生态保护核心区露营、烧烤、吃火锅?请举报

为进一步凝聚人人参与洱海保护的共识,大理州洱海管理局、大理市洱海管理局、洱源县洱海流域管理局联合推出“曝光台”专栏,梳理曝光相关案例,提醒公众引以为戒。希望人人争当洱海保护的监督者,及时发现、上报、制止不文明行为,共同守护洱海“母亲湖”。

案例一

2026年10月3日,有群众通过“洱海卫士”小程序举报:在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上关镇S221(大丽线)沙坪湾中国石化加油站附近的洱海生态保护核心区范围内,存在湖滨带露营、烧烤、吃火锅的情况。

接到举报后,该情况被转交至大理市洱海流域管护中心桃源管护组核实处理。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情况属实。涉事人员系自驾游客,称其不熟悉本地政策法规,在洱海生态保护核心区湖滨带内违规露营、烧烤。执法人员当场开展普法教育,宣传《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责令其立即清理餐具及垃圾并离开该区域。当事人已现场整改完毕。

案例二

2026年10月1日,有群众通过“洱海卫士”小程序举报:在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环海西路(S湾停车场生态廊道公共厕所旁边)的洱海生态保护核心区范围内,存在违规烧烤、野炊的情况,现场烟雾较大。

接到举报后,该情况被转交至大理市洱海流域管护中心古生管护组核实处理。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情况属实。执法人员当场制止,对涉事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立即熄灭炭火、清理现场垃圾,并依法对违规人员给予行政处罚。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五款明确规定:禁止在洱海湖区和湖滨带范围内野炊、露营、垂钓。

案例三

2026年10月3日,有群众通过“洱海卫士”小程序举报:在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海东镇G348(环海东路)附近的洱海生态保护核心区范围内,存在违规搭棚经营的情况。

接到举报后,该情况被转交至大理市洱海流域管护中心海东管护组核实处理。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情况属实。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同时开展教育。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款明确规定:禁止擅自在湖区和湖滨带范围内搭棚、摆摊、设点经营。

案例四

2026年10月1日,有群众通过“洱海卫士”小程序举报:在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海东镇G348(环海东路)向阳镇码头附近的洱海生态保护核心区范围内,存在违规垂钓的情况,且垂钓者已多次在该区域进行钓鱼活动。

接到举报后,该情况被转交至大理市洱海流域管护中心海东管护组核实处理。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情况属实。执法人员当场制止,对涉事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五款明确规定:禁止在洱海湖区和湖滨带范围内野炊、露营、垂钓。

守护洱海,你我同行。本期曝光的案例中,既有游客因不熟悉政策而误入“禁区”,也有个别人员违规搭棚经营、野炊烧烤。若发现身边有类似破坏洱海生态环境的行为,请通过“洱海卫士”小程序一键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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