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一男子为逃避交纳停车费,套用他人机动车号牌进出小区停车场。近日,该男子被南宁交警现场查获,被记12分、罚款4000元。
当天,南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江南大队民警在白沙大道壮锦立交辅道执勤时,发现一名男子将车辆违法停放在辅道内,正在拆装机动车号牌,行为十分可疑。

司机莫某正在拆装车牌。
民警立即上前核查,现场比对发现,车辆实际号牌与该男子正在拆装的号牌信息不一致,涉嫌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也就是俗称的“套牌”。民警随即将司机莫某带回大队进一步调查核实。
据莫某交代,他套用其他车辆号牌,目的是进出小区躲避停车场收费。民警询问:“交停车费就可以正常离场,为何要套牌?”莫某称自己不会操作停车扫码系统。
经调查核实,交警依法扣留车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莫某作出记12分、罚款4000元的处罚。
南宁交警提醒,号牌是车辆的“身份证”,套牌、假牌不仅严重扰乱道路交通秩序,侵害合法车主权益,更是逃避监管、漠视法律的危险行为。广大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莫因一时“图方便”,换来记分、罚款乃至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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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梁冰欣
校对 黄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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