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教育局发布
关于实施中小学春秋假的通知
假期天数
每年设置春假、秋假各一次
原则上每次3天
假期具体安排
春假
原则上安排在
每年清明假期前后
放假3天
与清明假期相衔接连休
具体日期市教育局
在放假前予以明确
并向社会公布
秋假
原则上安排在
每年11月第一周
放假3天
与周末相衔接连休
具体日期市教育局
在放假前予以明确
并向社会公布
2026年秋假时间为
11月4日、5日、6日
与周末衔接连休
形成5天小长假
实施对象:
(一)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二)九年级原则上只安排秋假,不安排春假,以保障学业水平考试复习的连贯性;
(三)幼儿园参照执行;
(四)特殊教育学校可根据残疾学生身心特点和实际需要,灵活安排;
(五)中等职业学校可参照执行。
本期编辑:赵菁
忻州日报新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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