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地倡议:除导盲犬、助残工作犬外,全面禁止宠物进入餐饮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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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关于全面禁止宠物进入餐饮场所的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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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餐饮经营者、市民朋友们:

餐饮场所是群众集中就餐的公共空间,食品安全与环境卫生事关每一位消费者身体健康。携带宠物进入餐饮经营区域,容易产生毛发、异味,存在病菌交叉污染风险,还可能惊扰其他食客、引发人身伤害和消费纠纷,影响公共就餐秩序。为筑牢餐饮食品安全防线,弘扬文明就餐新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亳州市养犬管理办法》等规定,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市餐饮经营单位、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倡议餐饮经营者守牢主体责任,主动落实场所管控。全市各类饭店、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饮品店、食堂、网络餐饮门店等餐饮单位,全面禁止宠物进入食品加工间、库房、就餐区、包间等全部经营区域,持证导盲犬、残疾人助残工作犬除外。请在门店入口、收银台等醒目位置张贴“禁止携带宠物入内(导盲犬除外)”提示标识;做好员工培训,对携宠进店人员文明劝导,耐心解释食品安全风险,礼貌劝离;严禁宠物接触食材、操作台、餐具,不使用店内餐饮器具投喂宠物,主动守护就餐环境卫生。

二、倡议广大市民践行文明自律,不带宠物进店消费。外出就餐时,请自觉不携带猫、犬及其他宠物进入餐饮场所。携宠出行请提前妥善安置宠物,不要将宠物带入餐馆。如遇经营者合理劝阻,请予以理解配合,共同尊重其他消费者的就餐权益。如强行携宠进入餐饮场所,引发食品安全隐患、人身伤害或者消费纠纷,需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倡议社会各界共同参与,营造共治共享氛围。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发现携宠进入餐饮经营区域、餐饮单位不落实宠物管理要求等情况,可通过121345、12315热线反映问题。餐饮行业协会要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引导餐饮商户规范管理。

文明就餐,守护食安,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我们携手行动,自觉遵守倡议要求,共同营造安全卫生、文明有序的餐饮消费环境,助力亳州文明城市建设。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12日

来源丨“亳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

编辑丨鲁继青 校对丨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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