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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组织,提升道路通行效率,方便群众出行,结合民安路南段(民主路至新华大街)道路通行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将民安路南段(民主路至新华大街)通行方式调整为单向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民安路南段(民主路至新华大街)由原“双向通行”调整为“北向南单向通行”(由民主路进,新华大街出)。
二、允许小型轿车在民安路南段(民主路至新华大街)东侧停车位内按照指示方向单排有序停放。
三、民安路南段(民主路至新华大街)西侧为车辆通行车道,禁止一切车辆停放。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五日后施行。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按照交通信号、标志标线指示通行,确保道路安全有序畅通。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通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10月13日


编辑:马荣莹
审核:宁祥越
主审:单亚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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