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凌晨1时许,咸阳市长武县公安局洪家派出所接到洪家镇一村民赵某(化名)报警,称自己被五人迷晕、车钥匙被骗。接警后,洪家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赵某手持菜刀站在路边,浑身酒气、言语不清、站立不稳,明显处于醉酒状态。民警迅速将菜刀安全控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处置期间,赵某拒不配合,多次使用侮辱性语言辱骂、挑衅执勤民警。民警耐心开展劝导并联系村干部及其父亲到场协助工作。
经现场走访排查和调查核实,赵某当时处于醉酒状态,并非被人迷晕,也未发现其所称的五名人员,其车辆完好无损,车钥匙也未丢失。其所报被五人迷晕、车钥匙被骗的情况不属实,该警情系赵某酒后编造。
10月10日,长武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赵某虚构事实、谎报警情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110是受理紧急报警、求助的公共资源,是公安机关快速响应群众紧急求助的重要通道。谎报警情、恶意报警,不仅浪费警力资源,干扰公安机关正常接处警工作,还可能延误真正紧急警情的处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谎报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将被依法处以拘留、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饮酒不是违法的“挡箭牌”,醉酒状态下实施违法行为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请广大群众依法、如实、理性使用110,把报警通道留给真正需要的人。
来源 | 长武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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