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长春,“认识领导,能捞人”张某骗取大额钱款,获刑并处罚金

亲人身陷困境,家属想尽力帮助是人之常情。但司法办案有法定程序,案件处理结果取决于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不存在“花钱摆平”的空间。把希望寄托于“找关系”“走后门”,不仅难以如愿,还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近日,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以“托关系减轻处罚”为名实施诈骗的案件,再次为广大群众敲响警钟:救亲心切,更需理性守法。

基

本

案

情

被害人与弟弟手足情深。得知弟弟涉将面临刑事处罚后,被害人内心焦虑,一心想为弟弟减轻处罚、化解困境。被告人张某得知被害人的焦虑心理后,心生歹念,谎称自己人脉广泛、认识相关领导,并安排朋友冒充领导身份,骗取被害人信任,声称可以通过私下疏通关系,为其弟弟取保候审、判处缓刑。

救弟心切的被害人信以为真,先后多次向张某转账大额钱款,全权委托其帮忙“办事”。然而,张某自始至终没有任何办案人脉,也从未为案件开展过任何协调、处理工作。骗取大额钱款后,张某以各种理由拖延、搪塞,最终失联躲避。被害人发现被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可以疏通关系、为他人取保候审、判处缓刑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结合被告人的主观恶性、诈骗情节、涉案金额等,法院依法对其判处相应刑罚,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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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

本案中,骗子的骗术并不高明,其能够得逞,主要是利用了亲属之间的深厚感情和救亲心切的焦虑心理。对此,法官提醒:

法律没有“后门”,所谓“能人”多是骗子。凡声称能托关系、找人脉、私下“平事”“减刑”“捞人”的,均涉嫌诈骗,务必高度警惕。案件如何处理、刑罚如何裁量,必须依据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由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公正裁决,绝不存在私人疏通、花钱摆平的空间。唯有通过正规合法途径表达诉求,才是唯一可靠的选择。不要让一腔护亲的赤诚,变成被骗的软肋;不要让满心救亲的期盼,换来人财两空的悲剧。相信法治、拒绝侥幸、远离骗局,才是守护亲人、守护家庭最稳妥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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