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一女子买到生产近一年的吉利ICON库存车 4S店:客户没问日期,没尽到查验义务

车辆生产已近一年(来源:受访者)

信网·信号新闻10月13日讯 10月1日,湖南郴州的廖女士在当地购买了一辆2026款吉利ICON巧克力新车。提车前一天,廖女士在交管12123平台预选号牌、向销售索要车辆资料时,才得知车辆生产日期为2025年11月,距购买时差一个月满一年。廖女士称,销售人员从未主动提及生产日期。销售方则表示“只有客户主动问才会如实告知”,认为客户没尽到查验义务。目前双方尚未就补偿方案达成一致。

提车前一天得知刚买的新车差一个月就满一年了

廖女士向信号新闻(0532-80889431)介绍,她想买的是一辆2026款吉利ICON巧克力新车,车辆总价9万余元。10月1日,她向郴州圆融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支付2000元定金,10月2日支付2万元首付款,第三天缴纳了保险和购置税,累计花费3万余元。双方原定10月6日提车。

提车前一天,廖女士在交管12123平台线上预选号牌,向销售索要车辆相关资料时,得知车辆生产日期是2025年11月。“这车从生产到我买,差一个月就一年了,可是销售之前一个字都没提过,只说是现货。”廖女士称,当时看车时销售曾指着展厅里的车说“就是这个车”。她以为销售说的是展车同款,并不知道卖给自己的可能就是展车,销售也从未提过车辆生产时间。

“我签的购车协议上也有车辆识别代码,但是并不知道车辆识别代码对应的就是这辆展车。”廖女士表示,这是她第一次买车,作为新手确实不清楚一些购车细节,也不知道购车时需要问什么,出于信任也愿意相信4S店和销售人员会主动告知重要信息,“但现在我肯定不愿意要一辆放在外面的展车,后来4S店也提出可以多赠送保养和提车红包,我也没有同意。”廖女士提出要一辆6个月以内生产的新车,门店尚未同意,原定车辆她也没有开走。

销售方:客户没问就不会主动告知,认为客户没尽到查验义务

信号新闻联系到对接廖女士的销售刘女士。她表示,廖女士现场看过车,双方甚至对座椅发白的情况讨论过购买坐垫的细节。“她要的是一辆粉色的车,我也说过门店只有这一辆粉色的车。”刘女士称,购车协议里写了对应的车架号,廖女士付款前就已确定交易标的。

“门店不会主动向每一位购车客户告知车辆生产日期,只有客户主动问起生产日期,我们才会如实告知。”刘女士表示,廖女士在选车、购车的过程中没有询问过车辆的生产日期,所以自己也就没有提。“客户看过实车,协议里也写了车架号,门店已经尽到了告知义务。”刘女士认为,此事的根源是廖女士自身没有留意车辆的生产日期,没有尽到查验义务。

信号新闻了解到,目前国内跟汽车生产、销售相关的法律法规中,没有关于“库存车”概念的明确定义。不过,信号新闻咨询了多家4S店的销售人员了解到,业内通常把生产超过3个月的国产品牌车辆默认为是“库存车”。“库存车肯定是停放了一段时间的,但具体车况要看门店停车的位置,室内停车场和室外露天停车场的环境不一样,对车辆的影响也不一样。”

信号新闻联系到吉利汽车官方客服,客服表示已收到廖女士的投诉,后续将安排专人进行对接处理。

律师:库存车、展车属关键信息,“客户没问”不能免除主动披露义务

信号新闻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隆安(青岛)律师事务所史士辉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对库存车、展车这类区别于全新在库商品车的关键信息,不能简单以“消费者未主动询问”为由免除主动披露义务。“而且展车长期展厅摆放、反复被人开关车门,车辆状态与未拆封库存新车存在差异,属于影响消费者购车决策的重要信息。”

律师分析,虽然合同中标注车架号,代表交易标的锁定为特定车辆,但车架号本身不等于已经告知车辆是展车以及车辆的生产时间。商家主张客户现场看过车辆,仅代表外观查验,不等于客户知晓库存车、展车属性。

目前,涉事门店表示愿意继续与廖女士协商,争取达成双方都接受的补偿方案。同时,门店也已经留存了相关证据,如果有监管部门介入将积极配合。(信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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