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执法,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辽宁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应用管理工作规范》要求,现将我县新设置的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设置点位向社会进行公示。广大驾驶人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范停车,共同维护道路通行秩序。
一、城区严管道路设置的违法停车自动记录监控设备地点
对城区严管路4段道路范围内的违法停车行为进行监控监管。
1、中华路老城街至南环路路段。该路段地点俗称“中华路老城街路口至中华路南环路口道路两侧”;
2、解放大街化工路至文化路路段。该路段地点俗称“解放大街化工路路口至解放大街文化路路口道路两侧”;
3、中华路人民大街至解放大街路段。该路段地点俗称“中华路人民大街路口至中华路解放大街路口道路两侧”;
4、解放大街文化路至东环路路段。该路段地点俗称“解放大街文化路口至解放大街东环路路口道路两侧”。
二、城区主干道路设置的违法停车自动记录监控设备地点
对城区主干路3段道路范围内的违法停车行为进行监控监管。
1、丹霍路兴隆街至高山台大街路段。该路段地点俗称“丹霍路兴隆街路口至丹霍路高山台大街路口道路两侧”;
2、丹霍路南环路至兴隆街路段。该路段地点俗称“丹霍路南环路路口至丹霍路兴隆街路口道路两侧”;
3、新华街中华路至文化路路段。该路段地点俗称“新华街中华路路口至新华街文化路路口道路两侧”。
公示期5日。
彰武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10月13日
消息来源:阜新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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