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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弥勒市拖白路道路通行效率,消除该路段交通安全隐患,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有序,响应群众诉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经弥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弥勒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共同勘查评估决定,取消弥勒市拖白路路内临时停车泊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取消泊位范围
取消弥勒市拖白路(拖白路与康平路交叉口至拖白路与二环南路交叉口)道路两侧施划的路内临时停车泊位,共计82个,含配套停车标识标线一并清除。
二、实施时间
自2026年10月20日零时起正式取消。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实施前为过渡期,请广大车主提前驶离通告路段泊位内停放的车辆。
三、有关要求
(一)10月20日,施工人员将对原停车泊位及配套停车标识标线进行清理,取消临时停车。
(二)停车泊位取消后,该路段禁止任何车辆停放,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对该路段违法停车行为予以查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依法处理非法侵占城市道路的违法行为。
(三)请前往该路段的广大市民群众提前规划出行及停车方案,就近选择停车场和公共停车区域停放车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文明出行。
特此通告。
弥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弥勒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6年10月13日
来源/弥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总编/刘勇 责编/张云龙 值班编辑/孔德云 编排/邱少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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