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公积金新政:首套最高贷100万元,装修能提20万元

住房公积金又有新的利好消息了!10月13日,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为了更好地满足缴存人的住房消费需求,加大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力度,日前,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区直公积金中心”)下发《关于调整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支持力度工作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涵盖新旧住房装修提取、优化偿还住房贷款提取频次与额度等。

一 、新增3项措施

新旧住房装修,提取额度不超过20万元

★自住住房装修提取

覆盖新房、旧房,兼顾刚需新房入住装修和存量住宅品质升级的需求。《通知》明确,缴存人及配偶仅可就名下一套自住住房(且为同一套),在以下情形中选定一类申请装修提取:

1.新购建住房装修,缴存人及配偶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满6个月且未满5年,可每年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所购建新房装修。提取标准按1500元/平方米核定,提取额度按房屋建筑面积×1500元/平方米计算,该套住房累计提取额度不超过20万元。

2.旧房局部翻新装修,缴存人及配偶取得自住住房满5年,可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局部翻新装修、适儿化、适老化等改造,该套住房提取额度不超过5万元。

3.旧房装修,缴存人及配偶取得自住住房满5年,自装修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可每年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装修费用。提取额度以装修合同金额核定。装修合同金额高于1500元/平方米的,提取额度按房屋建筑面积×1500元/平方米计算,且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累计提取额度不超过20万元。

★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提取

此类提取主要是支持缴存人家庭改善居住条件,助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住宅适老化等改造。缴存人及配偶可就名下自住住房实施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其分摊的电梯更新改造实际支出费用。自电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发证之日起5年内,可每年申请提取一次。同一自然年度应以同一住房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提取。提取额度,不超过申请提取时个人账户可用余额。

★阶段性支持购买车位(库)提取

缴存人及配偶购买南宁市辖区内住房后,购买该住房所在项目车位(库)的,自购买车位(库)之日起满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买车位(库)款。缴存人及配偶仅可就名下一个车位(库)申请购买车位提取,且仅可选定同一个车位(库)申请提取。提取额度以备案登记价格核定,累计提取额度不超过10万元。

二、调整9项措施

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100万元

记者注意到,《通知》提出的调整9项措施,包括延长提取时限、优化还贷频次和额度、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等。

1.加梯、购房提取,申请时限由3年延长至5年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时限由3年延长至5年。前者,5年内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后者5年内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延长重大疾病提取,申请时限由1年延长至2年。

2.优化偿还住房贷款提取频次和额度

缴存人及配偶同时有多笔未结清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可以每年或每月提取1次,累计提取额度不超过每笔贷款的实际还贷总额。贷款已结清(含提取结清)的,自贷款结清之日起5年内可每年或每月提取1次;超过5年的,如贷款结清后未提取的,可提取1次,累计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还贷总额。

3.三孩家庭租房,每人每月可提1600元

缴存人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由每人每月1050元提高至1200元。多子女家庭在此标准上上浮,二孩家庭每人每月1400元、三孩家庭每人每月1600元。

4.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00万元

首套房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90万元(属购买南宁市辖区范围内新建商品房的提高至100万元),二套房由7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属购买南宁市辖区范围内新建商品房的提高至90万元)。借款人具体可贷款额度需根据借款人的缴存基数、还款能力、征信等因素确定。

缴存人为多子女家庭,在南宁市辖区范围内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即符合区直公积金中心贷款首套房认定标准)的,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同样适用贷款额度上浮政策。

5.优化商转公贷款的额度核定

符合条件的区直公积金中心缴存人申请商转公贷款,在计算商转公贷款额度时,借款人的配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配偶的月缴存额可与借款人月缴存额合并计算。

高层次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商转公贷款)时,可按规定的相应倍数给予贷款额度上浮。

三、灵活就业人员贷款

条件均与单位缴存职工一致

据悉,除了上述新增、调整的措施,《通知》明确,继续执行7项措施,包括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和贷款、单位开户缴存、物业费提取、多子女家庭贷款、延长贷款最终还款年龄、商转公贷款等7项政策措施。

支持全国范围内就业或居住且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区直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提取方面,缴存人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本人及配偶名下自有住房的物业服务费支出,提取金额按照每月200元定额核定,一个自然年度内可提取1次。

贷款方面,灵活就业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额度计算、征信审核、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条件均与单位缴存职工一致。

缴存人为多子女家庭,在南宁市辖区范围内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即符合区直公积金中心贷款首套房认定标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中心现行的贷款最高额度基础上上浮20%。

四、规范2项异地购房提取措施

异地首次购房,按可提金额的50%申请

此外,异地购房提取方面,《通知》提出,缴存人及其家庭不在工作地、居住地、学习地首次购房,提取按可提金额的50%申请提取,剩余金额须在购房12个月(含)后方可申请提取。

缴存人到南宁市辖区外购买自住住房,如该套住房有多个购房人,购房人之间关系为夫妻、父母、子女的,方可就该套住房按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上述关系的共有产权人若在购房地缴存住房公积金,须先向购房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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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 徐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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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丨段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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