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人引以为戒,车辆这样改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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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驾驶人

会在自己的车上“动手脚”

殊不知

这类私自加装、违规改装的行为

早已触碰法律红线

更潜藏着道路上看不见的安全隐患

时刻威胁着出行平安与道路秩序

10月8日下午,文山公安交管高速公路三大队民警正在天猴高速天文路段巡逻,接到群众电话举报:一辆号牌为云HL**37的白色小型普通客车涉嫌非法改装,可能在从事非法救护。

线索就是警情。值班民警立即分工协作,同时安排警力前往收费站布控拦截。14时37分,嫌疑车辆驶入兴街收费站,民警当场将其拦停。经检查,这辆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后排原本的4个座位全部被拆除,取而代之的是氧气瓶设备和一张简易床,床上还躺着一位病人——正从医院转往麻栗坡县杨万乡,车身后部,喷着“危重病人接送”几个大字。当事人陈某某对非法改装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现场对陈某某处以150元罚款,并责令其限期恢复车辆原状。车上病人已联系家属进行转运,对其涉嫌非法救护的行为,民警已将相关情况上报主管部门,目前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事后,民警专门打电话向这位热心群众通报查处结果,对其协助消除道路安全隐患表示感谢。

车辆不得随意“整容”

法律小课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救护车属于法定特种专用车辆,必须取得合法备案资质、符合专用车辆技术标准方可开展转运服务。私自改装车辆、假冒急救车辆、非法承揽病患转运业务,属于严重交通违法及违规经营行为,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公安交管部门将常态化开展假冒特种车辆、车辆非法改装、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坚持露头就查、逢违必处,坚决肃清各类道路安全隐患。同时郑重提醒广大市民群众,病患转运、就医接送务必选择正规备案、资质齐全的专业急救车辆,切勿轻信、选择无资质私人转运服务,避免因“山寨救护车”埋下安全隐患,切实守护自身生命安全。

以案为戒,敲响警钟!

请广大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

来源:文山交警

编辑:杨琪薇

二审:杜德传

终审:王国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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