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厦门市加快推动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正式印发,自10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从提升合作发展能级、推进产业政策标准交流合作、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增强项目开发质效、完善服务要素保障5方面推出21条措施,旨在全面提升金砖创新基地创新能级、产业质效与开放水平,为我市高质量建设金砖创新基地提供了制度支撑。
推进优势产业标准互认 打造金砖特色质量标准体系
《若干措施》提出,实体化运行金砖国家工业能力中国中心,拓展“新工业革命伙伴城市网络”,每年安排最高500万元资金,用于开展国别产业研究、工业能力专项调研和工业能力人才培训。加快建设中国—金砖国家新时代科创孵化园,推动设立首期5000万元规模的金砖科创孵化基金。
厦门将率先推动智能制造、新能源等优势产业标准互认,每年安排最高100万元支持入选先进适用技术推介手册和产业合作案例集的项目推广应用;打造金砖特色质量标准体系,完善“金砖优品码”质量标准体系,每年新增不少于2个金砖国家应用场景。
数据领域,措施提出深度参与建设厦门国际数据枢纽港,加快建设金砖人工智能创新平台,每年落地“智改数转”应用案例不少于5项。这两项均给予年度总额最高100万元支持。
每年提供最高300万元支持 联动企业在海外建服务点
人才方面,每年单列最高300万元用于金砖国家新工业“金鹭”卓越奖学金开展人才培训项目,推动与10家以上符合条件的企业共建人才培养合作关系。
项目方面,厦门将建强金砖产业合作暨出海综合服务港,打造一站式、全链条出海服务体系,每年提供最高300万元支持,联动企业在海外建设不少于8个服务点。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成果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对纳入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金砖子计划单个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强化金融赋能 完善法律服务
金融领域,厦门将推动设立金砖国家新工业基金,吸引境内外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投资金砖合作项目;支持金融机构设立金砖业务团队或专岗,探索设立跨境人民币业务培训中心,开展金砖国家跨境贸易数字货币结算研究。
法律服务上,将依托海丝法务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打造金砖国家法律服务专窗,建立金砖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典型案例数据库,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
(厦门晚报记者 张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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