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公告,为帮助消费者识别“迷你厨房”“真煮”类儿童产品安全风险,引导科学选购、安全使用,切实守护未成年人安全,现提示如下:
一、认清产品安全风险
1.高温明火易引发烫伤、爆燃。部分配套燃料火焰温度可达290℃以上,短时间能将水加热至70℃以上,极易造成烫伤;明火未完全熄灭时加注燃料,易发生闪燃、爆燃,消防安全隐患突出。
2.配套燃料存在中毒、起火风险。市面上所谓“环保油”多为醇类、矿物油等易燃混合物,成分不透明,误食可能中毒,储存使用不当易引发火灾。
3.部分产品属于“三无”产品。少数“迷你厨房”产品缺少厂名厂址、合格证明、适用年龄标识,安全保障不足。
二、选购坚持“四不买”
1.无3C认证标识的不买。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塑胶、金属、电类玩具应当取得3C强制性认证,无3C认证标识不要购买。
2.配有液体燃料、需要点火使用的不买。玩具安全国家标准对易燃液体、明火装置有严格限制,需点火操作的套装不符合儿童玩具安全要求,不应作为儿童玩具购买。
3.带220V电加热、配备锋利刀具的不买。使用220V电加热的产品属于家用电器,不是电玩具;配套锋利刀具易造成割伤,不符合儿童玩具安全要求。
4.标识矛盾、刻意规避标准的不买。宣传为“儿童玩具”,又备注“不属于玩具、不适用玩具标准”的产品,请勿购买。
三、使用遵守“三必须、两建议”
【三必须】
1.必须全程贴身监护。未成年人操作时,监护人不得离开,应保持可立即制止危险的距离;加热、添加燃料等环节应由成人操作。
2.必须严禁带火加注燃料。火焰未彻底熄灭前,禁止添加液体燃料。
3.必须冷却后收纳,燃料单独存放。器具完全冷却再收纳;燃料密封存放,置于儿童接触不到、远离火源的位置。
【两建议】
1.建议不食用该类器具制作的食物,避免材质不耐高温、清洁不彻底、燃料污染等风险。
2.建议根据产品标示的适用年龄选购,14周岁以下儿童应选择无加热、无明火、无锋利刀具的普通“过家家”玩具。
四、留存凭证,依法维权
购买时妥善保存订单、付款截图、发票、收据、聊天记录、宣传页面、产品包装等消费凭证。如遇产品质量、虚假宣传等问题,可先与经营者协商,若协商不成,可拨打12345、12315热线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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