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3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武汉市医保局获悉,我市202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即日起正式启动,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集中缴费期为2026年10月至2027年1月。符合资助参保规定的困难群体,由各区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
个人缴费保持稳定
财政补助继续提高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财政补助为主,个人缴费为辅”的筹资模式。武汉市202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不低于每人1124元,其中个人缴费400元,个人缴费标准已连续三年维持不变;财政补助标准较上年度继续上调,达到每人724元。
按规定参保后,居民可享受多重医保待遇,涵盖普通门诊、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保障、门诊慢特病保障、住院报销以及大病保险。目前,武汉市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稳定在70%左右,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不低于60%。
参保不限户籍
不同人群分类办理
武汉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不设户籍限制,凡不在职工医保制度或其他保障覆盖范围内的居民,无论户籍地在哪里,均可在武汉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各类人群办理流程各有区分:
——以往已经在武汉参保的居民,可直接办理缴费;
——在校学生原则上由学校统一组织参保缴费。首次在武汉参保的居民,需要先完成参保登记,线上可通过鄂汇办APP、“湖北医疗保障”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湖北政务服务网提交登记申请,线下可携带身份证前往辖区街道政务服务窗口办理。
——新生儿应当在出生90日内办理参保登记,若具备武汉户籍,或父母任意一方正常参加武汉基本医保并按时缴费,可免缴出生当年医保保费,待遇享受至当年12月31日;2026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新生儿,需要在本次集中缴费期缴纳2027年度居民医保保费。
缴费渠道多元
职工个账可为亲属缴费
全市线上、线下缴费渠道同步畅通。线上缴费可选择鄂汇办APP、鄂汇办支付宝小程序、湖北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线下可前往税务服务大厅,或邮储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汉口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湖北银行等协作银行网点办理缴费业务。
目前,湖北省内职工医保参保人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对象进一步拓宽至近亲属,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为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代缴城乡居民医保保费。
参保激励与断保等待期政策
同步实施
自2025年起,武汉落地城乡居民医保连续参保激励政策。参保人连续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满4年后,从第5年开始,每正常多缴费一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3000元。同时设置零报销激励政策,2026年度没有发生任何医保基金报销记录,并且正常缴纳2027年度居民医保费用的参保群众,2027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3000元;连续多年零报销且持续正常参保缴费,激励额度可以累计。连续参保激励、零报销激励两项政策能够叠加享受,累计提高总额最高可达6万元。
举例来说:王女士2025年度未使用医保基金报销,2026年度可享受零报销激励,提高大病保险支付限额3000元;2025年度、2026年度均未使用医保基金报销,正常参加我市202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并按时缴费,可提高大病保险支付限额至6000元。以此类推。
断保参保人员执行待遇等待期管理。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自2025年起,未在集中征缴期参保,或是上一年中断参保的人员,参保后设置3个月固定待遇等待期,等待期内产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参保中断每增加1年,在固定等待期基础上额外增加1个月变动等待期,断保时间越长,等待期相应延长。

记者| 胡琼之
通讯员| 殷莹
编辑| 喻鑫
校对| 王蓓

长江日报出品 |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来自大风号,仅代表大风号自媒体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