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3家单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被依法查处

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刘雅雯)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行动年”工作部署,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隐患,近日,新化县消防救援局对辖区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依法查处3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经核查发现新化县佳年华华原智慧农贸综合超市安全出口被上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灭火箱被物品遮挡,不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相关规定;冷库与卖场未进行防火分割,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有关规定,经新化县消防救援局集体议案,直接判定该超市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并依法下发《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和《限期整改通知书》。

经核查发现金沙绿岛住宅小区高层楼栋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楼梯间堆放可燃杂物。违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消防行政执法人员对管理金沙绿岛住宅小区的湖南新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依法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物业在期限内整改完毕。

经核查发现新化县上梅街道嘉年华购物广场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予以处理;疏散指示标志未通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冷库与卖场未进行防火分割,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经新化县消防救援局集体议案,直接判定该超市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并依法下发《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和《限期整改通知书》。

目前,3家单位正在积极整改中。新化县消防救援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聚焦火灾防控重点领域,以公开曝光推动隐患整改,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各社会单位要引以为戒,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一审:谭洲伟

二审:罗江

三审:刘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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