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市公布网络餐饮
食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例
为深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锡林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一批食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警示,督促餐饮经营者知法守法、诚信经营,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1.某入网餐饮单位外卖平台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信息与实际不符案
案情介绍:2026年3月12日,锡林浩特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某小酒馆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商户在线上未及时更新入网餐饮单位食品经营许可信息的问题。(未更新新证)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评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及时更新许可信息、线上线下经营脱节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执法部门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处罚合法适当。该案的查处,既彰显了市场监管部门规范网络餐饮秩序、守护食品安全的坚定决心,也为网络餐饮经营者敲响警钟:资质信息须真实,线上线下要一致,主体责任不松懈,合规经营是底线。
2.某烧烤店未保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案
案情介绍:2026年4月8日,锡林浩特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某烧烤店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商户未保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评析:本案是网络餐饮行业“线上光鲜、线下脏乱”的典型缩影。部分外卖商户片面追求订单量,忽视后厨卫生与过程管控,认为“消费者看不到就无所谓”,暴露出行业自律不足、风险意识薄弱的共性问题。
3.某餐饮单位从业人员操作不规范案
案情介绍:2026年3月16日,锡林浩特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某餐厅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商户未在自己的加工操作区内加工食品的问题。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四项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评析:本案当事人未在核定加工区域内从事食品加工,擅自违规跨区作业,违反食品安全经营场所分区管控规定。违规异地加工易引发生熟交叉污染,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同时反映出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合规经营意识薄弱。监管部门依法处置,既予以惩戒,也警示广大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场所及操作规范,严守食品安全底线。
4.某驴肉饭店经营使用超保质期食品原料
案情介绍:2026年3月20日,锡林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到某驴肉饭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在该店后厨操作台上有超出保质期的马板肠8两。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和《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过期食品并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评析:本案当事人在后厨操作台上存放超过保质期的马板肠,属于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极易引发食品安全隐患,侵害消费者身体健康权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禁止性规定,该案警示各类餐饮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定期清查制度,及时清理销毁过期变质原料,杜绝过期食材留存后厨。市场监管部门也将持续强化后厨日常监督检查,压实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守护群众饮食安全。
来源:锡林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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