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检察监督新规:用大数据盯住医保欺诈、假证

近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以法治方式强化新时代检察监督。

《决定》通过明确职能定位、健全履职体系、完善履职方式、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具有首都特色的法律监督制度规范;并设专门条款,要求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全方位推进数智技术赋能检察监督。

“四大检察”履职重点进一步明确

2021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印发,对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市委出台实施意见要求抓好贯彻落实。今年正值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5周年、中央《意见》及市委实施意见出台五周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审议市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的基础上作出《决定》,以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方式巩固和彰显检察制度优势。

五年来,本市检察机关持续破解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问题。“十四五”时期累计办理“四大检察”案件581597件,较“十三五”时期增长1.1倍。《决定》立足首都功能定位和区域发展需求,明确“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履职主线,推动依法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在明确“四大检察”履职重点和工作要求的同时,将检察侦查单独成条,为强化检察监督提供重要保障。

《决定》对专业性检察能力建设也作出专门规定,立足北京专门法院实际,健全与专门法院专业化审判相适配的法律监督机制;围绕首都功能定位,在知识产权保护、金融风险防范化解、网络生态治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涉外法治等重点领域积极开展法律监督工作。

检察建议将建立抄报抄送抄告机制

在完善履职方式方面,《决定》明确,检察机关应当运用检察审查、检察调查、检察侦查融合方式,贯通技术性辅助、穿透性审查、实质性监督,健全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体系化履职机制。

对此,本市检察机关已有实践经验。近年来,本市检察机关融合履职办案已占检察办案总量的4.7%,“十四五”时期立案监督11323件,纠正漏捕漏诉5495人,分别较“十三五”时期增长3.3倍和1.4倍;形成的医保欺诈识别、涉安全生产特种作业操作假证识别等67项监督规则,纳入具体制度规范或区域治理平台。

同时,聚焦强化检察建议功效,《决定》明确,对于涉及事项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违法情形具有典型性、所涉问题应当引起有关部门重视的检察建议,抄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抄送同级政府、监察机关,抄告被建议单位的上级机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行业自律组织等,以抄报抄送抄告工作机制压实整改责任。

数智检察实践成果将上升为制度规范

对标“十五五”规划纲要关于全方位推进数智技术赋能的部署,《决定》要求深化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研发与应用,探索法律监督智能体建设应用和创新发展。

这是对北京数智检察实践经验的固化与提升。近年来,本市在全国率先成立数字检察机构,研发法律监督场景体系化大模型14个、单一监督场景小模型400余个,数智检察对监督线索发现、监督案件办理的贡献率分别达到74.1%、67.7%。《决定》同时强调“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性,强化数智技术辅助功能”,以明确技术创新发展的终极目的是帮助人类从繁重的事务性重复劳动中解放出来,强化数智时代检察官办案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

此外,《决定》还规定了监察、公安、法院、司法行政、行政执法等部门协同配合义务,明确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支持保障责任,以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效能。同时,进一步明确市、区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等方式,监督和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建立健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年度书面报告制度,加强法律监督与人大监督和其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共同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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