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徒步、雪山探险,这种生活模式近年来颇受年轻人追捧。但在探险热潮背后,违规穿越、私闯禁区的行为屡屡引发安全事故,消耗公共救援资源。
近日(4日),两名游客轻信“网红野线”,无视劝返,擅自闯入云南哈巴雪山核心未开放禁区,不慎失足滑坠,身陷绝境,只能紧急报警求助。经过25小时的高海拔紧急救援,两人最终成功脱险。但救援过程耗费了大量公共人力、物力、财力,两名当事人被处以行政处罚8000元,自行承担90850元的救援费用。
违规探险有偿救援和罚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有偿救援能否让任性“驴友”止步?违规探险事故频发,怎么治理?
救援耗费大量公共资源
两游客被处罚追偿

本次救援成功挽救两条生命,但也耗费了大量公共人力、物力、财力,共计产生费用90850元。香格里拉市林草局依法对此次事件立案调查,对两名当事人合并作出共计8000元行政处罚,同时全额追偿90850元救援费用。记者了解到,目前两名当事人已经支付了罚款和救援费用。
记者还注意到,国庆假期前,当地政府和哈巴雪山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就发布公告,禁止进入哈巴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凡擅自、违规进入引发失联、受伤、遇难等安全事故,或造成生态损毁、财产损失的,一切后果、责任及损失由当事人、活动组织方自行全部承担。
然而,两名游客违反规定、无视劝返,擅闯禁区身陷险境。虽成功获救,却也消耗了大量公共救援资源,最终被处罚并追偿。
关于违规探险的有偿救援和罚款,法律上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来听法律问题专家薛政的分析。
有偿救援和罚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法律问题专家 薛政:在这个事件里的罚款是行政处罚,是一种公法上的惩戒,依据的是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四十条。除了法律规定的特定类型活动外,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内禁止人为活动,违反这一规定的,有关部门可以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而关于旅游者户外救援和费用承担的法律规定,是旅游法的第八十二条。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旅游经营者、当地政府和相关机构进行及时救助。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一些地方的法规对此也有相应的规定。

救援费用是由追偿机关来认定的。在实践当中,也有综合考虑旅游者过错程度、个人承担能力和悔过认错态度,协商确定救援费用的案例。如果在有关部门做出最终追偿决定后,当事人拒不支付的,双方需要通过司法途径去解决。最后,当事人在事发前签署的风险告知书或者承诺书,并不是责任承担的前置条件,而是一种对自身风险与后果的书面确认。换句话说,事前告知与承诺不是免责或追责的分界线。即使没有签署相关的文书,只要存在过错,并且救援费用是因为过错产生的,有关部门就有权依法作出处罚,也有权追偿救援费用。
多地出台规定
向违规探险人员追偿救援费
对于救援人员而言,救人是一道必答题,而在一次次救援的背后,各项支出是一笔不小的费用。近年来,我们看到全国多地都出台了相关规定,对违规探险造成的公共资源消耗作出制度回应,并尝试在生命救援与责任承担之间划出边界。

2018年7月1日,《黄山风景名胜区有偿救援实施办法》正式施行,这是国内首部建立有偿救援制度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据了解,2025年,黄山景区实施有偿救援7起,向被救援者追偿费用1万余元。项目主要包括当次救援外请向导劳务费、交通费、后勤保障费等。

去年9月,11名“驴友”相约爬江西庐山,集结后前往未开放区域“四峰涧”探险。其中1名“驴友”在攀爬过程中从悬崖壁上坠落,不幸身亡。其余10名“驴友”向外界求援,当地政府集结救援力量120余人赶赴事发区域展开救援。最终,依据相关规定,经当地政府部门核算,对救援事件当事人处以共计7.4万元救援费用追偿。
按照《江西省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以及擅自探险、攀岩陷入困境或者危险状态需要救援的,相关组织和机构完成救援后,由游览活动组织者以及被救助人承担相应的救援费用。

目前,北京市多个区已出台户外登山涉险救援管理办法,如昌平区、门头沟区等,明确政府或相关部门可以向违规遇险的被救援人员追偿合理费用。
户外探险事故多发
山地事故占比高

中国探险协会发布的《2025年度中国户外探险事故报告》显示,2025年共发生户外探险事故473起,同比增长41.2%。从各活动场域的事故分布来看,山地是事故发生最集中的区域,全年共记录事故379起,占事故总量约八成。
意外频发,为何仍有人要违规探险?记者通过调查发现,一些“驴友”觉得,爬野山、游野地才有野趣,有些把“能前往禁止游玩地带”当作成就感,更多的则是缺乏安全意识,认为自己有一定的户外运动经验就盲目自信。
违规探险,不仅会让“驴友”自身面临风险,也会让救援人员面临同样的安全威胁,甚至付出生命代价,同时还消耗公共资源。以山地救援为例,据一线救援人员介绍,一次救援往往需要多部门联动,涉及消防、公安、医疗、专业救援队伍等,有时还需无人机热成像设备、通信保障车、便携基站等专业设备。因此,救援的各项支出会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生命至上、救援无界,但违规必有责、过错必担责。有偿救援能否让任性“驴友”止步?违规探险事故频发,该怎么治理?
通过承担经济责任 倒逼树立规则意识

法律问题专家 薛政:有偿救援,是通过让受益者承担经济上的责任,倒逼树立规则意识的一种治理手段。本身是正当的,也是合理的。但在具体执行时,还是要应当守住安全与法治红线。
首先,生命权是最高法益,先救援、后追责、再追偿,是全世界通行的救援原则。无论当事人是否违规,是否有能力支付费用,在接到遇险求助后,负有法定职责的部门都必须第一时间启动救援,全力保障人员生命安全,这是安全底线,也是人道主义底线,这一点是没有讨价还价的空间的。
第二,有偿救援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仅限于违规探险遇险的情形,不得扩大到常规开放区域的正常遇险。此外,救援费用的金额、罚款的数额,必须与行为过错、资源损耗相匹配,这是法治底线。

从减少违法行为,防范户外活动风险的角度看,违规探险是个人侥幸心理、平台流量诱导和管控不足共同作用的结果,需要从不同层面协同治理。比如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压实社交平台的主体责任,针对社交平台将违规闯禁区包装成小众探险、极限挑战的现象,应当完善违规线索的发现、报告、联动机制。平台应当及时采取删除、屏蔽、下架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并保存记录,向主管部门报告。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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