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公示!毕节这些人拟获表彰

第五届毕节市见义勇为模范

先进(群体)拟表彰对象公示

见义勇为模范拟表彰对象

黄 磊,男,汉族,牺牲前系毕节市大方县星宿乡居民

周训才,男,汉族,毕节市大方县红旗街道居民

刘 琨,男,汉族,毕节市大方县文惠实验中学职工

杨 亚,男,汉族,毕节市大方县六龙镇居民

袁 峰,男,汉族,毕节市金沙县鼓场街道紫金社区第二卫生室医生

袁加本,男,汉族,毕节市金沙县鼓场街道居民

赵锦雄,男,汉族,中国人民解放军西藏军区军人

耿合显,男,汉族,毕节市威宁县草海镇居民

张明奎,男,汉族,毕节市赫章县野马川镇居民

见义勇为模范群体拟表彰对象

胡健、陈武刚群体:

胡 健,男,汉族,毕节市纳雍县曙光镇居民

陈武刚,男,彝族,六盘水市水城县化乐镇居民

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

武绍举,男,汉族,毕节市七星关区环南社区居民

邓时贵,男,汉族,毕节市烟草公司退休职工

唐庶令,男,白族,毕节市工业能源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职工

谢进梨,男,汉族,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军人

李 笑,女,汉族,毕节市幼儿园职工

余可敬,男,蒙古族,毕节市黔西市第一中学职工,退役军人

邱骏杰,男,汉族,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军人

肖 义,男,汉族,毕节市纳雍县勺窝中学校长

李世才,男,汉族,武警西藏总队某中队服役

赵正雄,男,汉族,百里杜鹃管理区黄泥乡居民

王厚文,男,彝族,百里杜鹃管理区仁和乡居民

见义勇为先进群体拟表彰对象

张守卫、褚崇胜群体:

张守卫,男,汉族,毕节市大方县对江镇人民政府职工

褚崇胜,男,汉族,毕节市农业经营管理站职工

肖绍军、夏万银群体:

肖绍军,男,汉族,毕节市七星关区普宜镇居民

夏万银,男,汉族,毕节市天一绿洁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职工

周荣、龙明满、王林群体:

周 荣,男,汉族,国家税务总局毕节高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职工

龙明满,男,汉族,国家税务总局毕节高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职工

王 林,男,汉族,国家税务总局毕节高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职工

岳蛟、聂祥伦、朱娟、刘娇群体:

岳 蛟,男,汉族,毕节市宏盛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职工

聂祥伦,男,汉族,毕节市七星关区何官屯镇居民

朱 娟,女,汉族,毕节市七星关区鸭池镇卫生院职工

刘 娇,女,汉族,毕节市七星关区鸭池镇卫生院职工

吉章华、李月初、闫朝兴群体:

吉章华,男,汉族,毕节市金沙县鼓场街道居民

李月初,男,彝族,毕节市金沙县鼓场街道居民

闫朝兴,男,汉族,毕节市金沙县鼓场街道居民

根据《贵州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等规定,为加强第五届毕节市见义勇为模范先进评选工作的民主监督,现将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在2016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0日期间,拟授予“第五届毕节市见义勇为模范”称号的10人、“第五届毕节市见义勇为模范群体”称号的2个5人、“第五届毕节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的11人、“第五届毕节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称号的5个14人依法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6年10月13日至10月20日(5个工作日)。

对公示拟表彰人选有异议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中共毕节市委政法委员会(政策法治科);联系电话0857-8617915;地址: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西1112室。

中共毕节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6年10月13日

编 辑|廖 玲

责 编|郑语欣

编 审|吴 芳

监 制|孟性荣

总 监制| 朱光伦

来 源|中共毕节市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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