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涉及绍兴一街道拆迁房继承

今天,《柯桥日报》发布一则公告——

公告

绍兴市柯桥区福全街道兴联村村民委员会现就本村被继承人王加正名下房屋拆迁权益相关事项,发布公告如下:

被继承人王加正,于2012年4月3日因病死亡。王加正名下有坐落于绍兴市柯桥区福全街道兴联村王七墩的房屋一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绍集建(福全)字第1453号,地号101,用地面积28.16平方米。

经本村核查:王加正与陈雅文于1973年10月3日生育女儿王锦定,王锦定于2017年1月31日死亡;王锦定母亲陈雅文于2019年12月27日死亡;陈雅文另于1983年1月14日生育一子阮荣。上述房屋现已纳入征收拆迁范围。经多方查找,目前暂无法联系到相关继承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相关规定及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政策,经兴联村村民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对案涉房屋对应的拆迁补偿权益予以先行冻结,暂不发放。

凡主张享有该房屋继承权的继承人、利害关系人,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携带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继承相关材料(继承权公证文书/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等),前往绍兴市柯桥区福全街道兴联村村民委员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福全街道兴联村南复线帽山路口;联系人:王立江;联系电话:0575-84029123)申报权利,提交继承手续材料。逾期未申报、未能提交合法有效继承材料的,本村将按程序移交拆迁实施单位依法处置;后续若经法定程序确认属于无人继承遗产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处理。

利害关系人如对本公告所载权属、亲属关系、继承资格等事项有异议,请在上述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村提交异议材料并附证据,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特此公告。

绍兴市柯桥区福全街道兴联村村民委员会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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