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进口企业:
根据商务部《公布2027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总量、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商务部公告2026年第43号)的要求,本市符合2027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申请条件的企业,请按照要求于2026年11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一式二份)报送到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三环路六里桥西南角)。
特此通知。
北京市商务局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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