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结合长春市第一外国语中学(初中部)、长春市第五十二中学(初中部)学区生源情况和学校办学实际,现就两校初中部学位管理办法公告如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26年以后(含2026年)学区生源入读长春市第一外国语中学(初中部)和长春市第五十二中学(初中部)期间,三年内学校不再接收同一套住房地址的其他适龄少年(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入学。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431-84941256。
长春市二道区教育局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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