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无小事
青春成长不冒险
守护未成年人安全出行
汉阴公安交警一直在行动!
近期,辖区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违规载人、多人共乘、不佩戴安全头盔等现象反弹明显,涉学交通事故风险显著上升。为全力守护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筑牢未成年人出行安全防线,汉阴公安交警持续深化“金盾护苗”专项行动,依托全域道路监控系统开展高清巡查取证,对近期抓拍的多起典型违法案例予以集中公开曝光,坚持以案释法、以案示警。


















或许有同学觉得“就这一次”“没事的”,但危险从不给人第二次机会。让我们看看以下真实案例:
案例一:2024年6月,12岁的牛某某驾驶共享电动自行车搭载13岁的陈某某,行驶时与行人成某某发生碰撞,造成成某某腰椎骨折、腿部韧带撕裂,住院多日。事故发生后,牛某某竟带着陈某某逃离现场。经公安交警部门调查认定,牛某某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且事故发生后未停车保护现场,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案例二: 2026年4月,未成年人王某驾驶电动车行驶途中转弯时,不慎撞倒过路行人李某,致使李某骨折、全身多处受伤。经法院调解,侵权方当场足额履行全部赔偿款项。
案例三: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与行人张某发生碰撞,造成张某受伤,公安交警认定王某负主要责任。因王某系未满16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由其监护人承担70%的民事赔偿责任,一次性赔偿8万余元。
事故背后的账,远比你想的沉重
一起事故,受伤的是孩子,赔钱的是家长,毁掉的可能是一个家庭的安宁。上面这些案例里,有撞伤行人赔了8万多的,有孩子骨折住院的,还有事故后逃逸被追责的。钱能算得清,身体上的疼、心理上的阴影,算不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
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这一条,不是随便定的。16岁以下的孩子,遇到突发情况时反应不够快、判断不够准、控车不够稳,一旦上路,危险随时可能发生。摔一跤、撞一下,伤的可能是自己,疼的是全家人。
以下三点,请务必牢记:
一、家长要把好第一道关
家里的电动车钥匙,请务必管好。不要觉得孩子骑得稳就放心,不要因为一时方便就默许。孩子未满16周岁,绝不能让他骑电动车上路。平时多提醒、多教育,让孩子养成步行、坐公交、家长接送的好习惯。
二、学生要对自己负责
别跟风,别逞强,别觉得“别人骑我也能骑”。违规骑行、多人共乘,一旦出事,后悔都来不及。遵守交通法规,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人负责。
三、交警严管不会放松
汉阴公安交警将持续推进“金盾护苗”专项行动,线上视频巡查和线下路面严查同步发力。抓拍到的违法行为,一律予以曝光;对多次违规、屡教不改的学生和家长,将从严约谈教育。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希望全体学生引以为戒,广大家长高度重视,警校家携手共管,杜绝未成年人违规骑行电动车,共同守护孩子们平安出行!
本文来自大风号,仅代表大风号自媒体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