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章春任北京市密云区副区长、代区长

10月14日上午,北京市密云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七次会议。会议决定接受于海波辞去密云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丁章春为密云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由丁章春代理密云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

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任武军主持,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建辉代表区委到会作说明。

依照《北京市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丁章春进行了宪法宣誓,并向区人大常委会作表态发言。

丁章春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将始终不忘初心、恪尽职守、真抓实干,始终做到坚持对党忠诚讲政治、坚持依法行政守规矩、坚持担当负责促发展、坚持一心为民办实事、坚持清正廉洁葆本色,努力交出一份让组织放心、让人民满意的答卷。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耿智慧、刘长礼、王东利、刘彦红出席会议,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季荣旺、区人民法院院长毛力、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欣宇、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李春梅列席会议。

来源:密云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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