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
是最普惠的民生
为从源头防范化解风险
坚决压降安全事故
临沂警方
对涉烟花爆竹重点区域
开展常态化排查整治
持续加大管控力度
以"零容忍"态度
守住群众身边的安全底线
以案警示:非法储存
近日,郯城公安聚焦全县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关键环节,组织警力下沉一线,逐区域、逐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隐患早发现、问题早处置。
马头派出所在排查工作中发现:
违法行为人刘某、高某在住宅中储存大量烟花爆竹,共计260余箱,且储存场所不符合安全标准。
违法行为人颜某在无烟花爆竹零售许可的情况下,在其门店中非法储存烟花爆竹110余箱。

新村派出所在排查工作中发现:
违法行为人丁某、李某、孙某、滕某、田某、于某、郑某共7人在无烟花爆竹零售许可的情况下,在其各自店铺中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数量不等。

目前,违法行为人刘某、高某、颜某、丁某、李某、孙某、滕某、田某、于某、郑某均因涉嫌非法储存爆炸物质,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烟花爆竹
属于国家特许经营的危险物品
非法运输、储存及买卖烟花爆竹
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郯城公安
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严打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险
警民携手,共筑平安!
来源|郯城公安
编辑|王文波
一审|聂金芳 孙广丽
二审|曹磊
三审|孙文生


本文来自大风号,仅代表大风号自媒体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