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改装排气“炸街”,市南公安交管大队依法查处

“车是我姐的,我不知道改了排气……” 交警:“违法了。”10月8日11时10分许,市南公安交管大队二中队执勤警力在广西路巡逻时,发现一辆红色小型客车排气声音异常刺耳,存在非法改装嫌疑,遂依法拦停该车进行检查。

经现场核查,该车排气管存在擅自改装痕迹,驾驶人王某某涉嫌违法改装机动车并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面对民警询问,王某某表示该车系其姐姐所有,自己并不知晓车辆情况,经民警现场告知后,才意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王某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五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相关规定,执勤警力对王某某的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并责令限期将车辆排气系统恢复原厂原貌。

公安交管部门提醒:擅自改装机动车排气系统、"炸街" 扰民不仅影响城市交通环境,更涉嫌违法。广大车主和驾驶人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得非法改装车辆,共同维护好道路交通环境。

(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晓雯 通讯员 张彬)

本文来自大风号,仅代表大风号自媒体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