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男职工护理假津贴待遇的通知
各旗县区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生育保险待遇管理,依据《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转发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决算草案汇审发现问题等并督促相关省份整改的函〉的通知》有关要求,严格做好问题整改工作,经研究决定取消男职工护理假津贴待遇。
一、自2026年10月1日(含)之后生育的,停止发放男职工护理假津贴。
二、2026年10月1日前已生育但尚未申报的,或已申报尚未发放的,暂按原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2026年10月1日起执行。
赤峰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10月8日
来源:今日松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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