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动火引发火情,一男子被行政拘留……

2026年8月23日

鹰潭余江一工厂除尘设备起火

消防人员赶到后将火扑灭

经调查,现场施工人员胡某某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且未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情况下,进行违规气割引燃喷漆环保净化设备分管内壁残留漆渣油引发火灾。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胡某某行政拘留的处罚。

违规动火作业

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相关责任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一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消防救援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动火作业现场

熔融的金属火花会到处飞溅

一旦操作不当

极易引发火灾事故

确保动火作业安全

防范事故发生

这些事项一定要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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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消防、江西消防

▌制作:海南消防全媒体工作中心

▌审核:崔 颖

▌校对:李锦垣

▌编辑:刘 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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