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颜值”改车不可取!武汉交警严查非法改装交通违法

本报讯(通讯员:刘水红、马莹)近日,接到群众线索举报,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十一(直属)大队联合武汉交警“追风小哥”,依托线上数据分析研判,成功查处一起机动车非法改装违法行为。

网友举报一辆号牌为鄂W4***6的灰色小型轿车存在非法改装违法行为,接到线索后,大队立即对涉案车辆及驾驶人信息开展综合研判,精准锁定违法车辆及活动范围。随后,办案民警在江岸区将驾驶人连人带车查获,依法将驾驶人俞某某传唤至大队接受调查。经核查,该车私自改装轮毂、轮眉,还违法加装尾翼,存在明显非法改装痕迹。俞某某坦言,为追求外观美观、满足个人审美,在明知改装属于交通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仍心存侥幸,私自对车辆实施改装。其上述改装行为擅自改动机动车出厂原厂状态,改变了车管所登记备案的车辆技术参数,属于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结构、构造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武汉交警依法对驾驶人俞某某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限期将车辆恢复原厂状态。

武汉交警提醒:非法改装车辆虽然外观炫酷,但潜藏诸多道路安全隐患,且属于明确的交通违法行为。广大驾驶人切勿盲目跟风、心存侥幸。如需变更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变更备案,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未按规定备案同样属于违法行为。特别提醒,尾翼、轮眉这类外观改装,不属于可以办理变更登记的范畴,无论怎么改都不能备案,改了就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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