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2026年第88期)。
张店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仇**与田刚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田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田刚,公民身份号码:370303197511213915,户籍地: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傅家镇傅家村2组226号。
执行案号:(2026)鲁0303执3211号
执行依据:(2025)鲁0303民初13800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30650元
悬赏金额:举报人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田刚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5%(或申请人承诺的其他悬赏承诺)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533-2861632
联系人:张法官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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