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造交通肇事逃逸和电摩交通事故‘两死一伤’虚假信息,肥东公安连续查处3起网络谣言案

一条虚假评论、一段不实视频,看似“随手一发”,实则可能换来一纸罚单甚至被依法行政拘留。

近日,肥东县公安局持续加大网络巡查整治力度,依法查处3起网络谣言案,三名违法行为人均因编造、发布网络虚假信息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一:蒋某某编造“肥东县发生交通肇事逃逸事件”网络谣言案

近日,蒋某某在网上发布视频,虚构肥东县发生交通肇事逃逸的虚假消息,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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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不实信息极易引发群众猜测,造成不良网络舆论影响。为及时消除隐患,10月11日,肥东县公安局新城派出所民警前往合肥市蜀山区蒋某某工作地点,依法将其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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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证据面前,蒋某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蒋某某因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案例二:杨某某编造“肥东县发生交通肇事逃逸事件”网络谣言案

近日,杨某某在网络发布视频,虚构肥东县发生交通肇事逃逸的虚假信息,扰乱网络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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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肥东县公安局撮镇派出所民警前往合肥市包河区杨某某居住地,依法将其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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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全面调查取证,杨某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杨某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已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三:陆某某发布“肥东电摩交通事故‘两死一伤’”虚假信息

10月12日,肥东县公安局店埠派出所查处一起散布网络虚假信息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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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陆某某在浏览短视频时,未经核实,在他人发布的视频评论区内发布涉电摩交通事故“两死一伤”的虚假信息。该信息极易误导公众、诱发不实揣测,扰乱网络秩序与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不良影响。

目前,陆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络自由不等于随意妄为,请广大网民对信息多一分核实,少一分盲从,自觉遵守网络法律法规,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共同维护清朗、有序、安全的网络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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