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
关于高速公路新增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的公告

关于高速公路新增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高速公路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支队拟新增启用51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此次新增启用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用于采集在高速公路机动车超速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等交通违法行为,强化道路交通秩序管理。
违法处罚标准

点位明细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支队提示,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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