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诉即办暖人心 有求必应解民忧

现场核查后,湘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确认,被投诉人仅在家中冰箱存放生猪板油,现场未发现熬制猪油的加工设备,不存在熬制加工行为。生猪板油属于初级农副产品,依据相关规定,个人存放初级农副产品无需办理营业执照,不构成无证经营。

这一核查源于颜女士的投诉。她反映,谭家山镇红星村某组有人无证大规模销售猪油,自己购买食用该猪油后,在油中发现铁丝,并因此出现肠道穿孔,希望监管部门核查取缔相关经营行为,同时协调赔偿事宜。

经前期沟通了解,执法人员获悉颜女士曾两次中风,腿脚不便,出行困难。为方便投诉人现场指认、参与核查,谭家山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专程上门接送颜女士,一同前往被投诉场所开展现场检查。

执法人员现场向当事双方宣讲初级农副产品相关法律法规,如实反馈核查结果,详细记录颜女士反映猪油中吃出铁丝、身体受损的诉求,并引导双方就消费争议开展协商。

下一步,湘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跟进该消费纠纷调解工作,积极搭建沟通平台,推动双方协商解决。同时,持续深化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厘清初级农产品与食品加工行为边界,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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