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长护险开始施行时间+缴费标准

厦门近期正式落地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什么时候正式实行?

哪些人群可以参加长护险?

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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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长护险施行时间

国家计划用了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立适应我国基本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根据福建省统一部署,2026年底前省本级厦门市、泉州市、三明市等统筹区启动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我市居民在2026年10月至12月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同步缴纳2027年度居民医保和长护险保费,职工从2027年1月开始按月同步参保缴纳职工医保和长护险保费。

参保人自2027年1月1日起,可提出失能等级评估申请。经评估符合条件的参保人,与定点长护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合同后,统一按规定时间享受长护险待遇。

厦门长护险缴费标准

长护险费率统一为0.3%。职工长护险与职工医保合并申报、按月缴费。缴费费率由单位、个人各承担0.15%。

✅职工群体

单位缴纳部分,直接从原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调整出来,即单位医保费率由7.5%调整为7.35%,长护险费率为0.15%,不再新增单位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费率由9.5%调整为9.35%,长护险费率为0.15%,医保待遇不变。

退休人员以本人上年度末基本养老金的0.15%缴纳,原单位无需缴费。

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退休人员应由个人缴纳的部分每月从其医保个人账户代扣。

✅居民群体

居民长护险和居民医保合并申报、按年缴费。居民长护险与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在集中参保缴费期(通常为每年10至12月)前同步向社会公布,缴费费率为0.3%,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比例为1:1。建制初期,居民长护险费率减半征收即为0.15%,其中政府补助一半。大学生长护险个人缴费部分,财政再予以资助50%。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参加本市居民医保同步纳入长护险保障范围,不用另外缴费。同时支持使用家庭共济账户资金为本人及近亲属缴纳居民个人长护险保费。

注意:困难人群参加长护险政府补助

我市对特困人群、低保对象等困难人群参保给予分类资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个人要缴交的保费由财政参照医疗救助政策予以分类资助,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给予全额资助,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按90%比例给予定额资助。困难大学生参加长护险参照居民医保资助政策予以资助参保。

厦门长护险参保范围

覆盖全民。参加我市基本医保的在职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城乡未就业居民等全部纳入。长护险与基本医保共同参保缴费,不用单独办理参保登记。只要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同步参加长护险,长护险参保登记、申报缴费和基本医保一起办理。

厦门享受长护险待遇的条件要求

符合以下待遇享受条件的参保人,可享受相应护理服务的长护险待遇

①按规定参保缴纳长护险保费;

②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

③经失能等级评估符合重度失能标准

④与定点长护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合同。

在制度的起步阶段,保障的对象是需求最迫切、家庭负担最重的重度失能人员,主要是那些长期卧床、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照料的人员。将来随着经济发展和保障水平的提升,国家层将统一动态调整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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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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