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城县人民法院发布悬赏执行公告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国家法律权威,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黎城县人民法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程磊,男,1995年11月6日生,汉族,住山西省黎城县黎侯镇北坊社区1号。身份证号:14042619951106****。

执行依据:(2026)晋0426民初401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标的:12300元及利息,受理费53.75元,执行费84.5元。

悬赏金额及条件: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不含黎城县人民法院已掌握的线索),经黎城县人民法院查证属实,使黎城县人民法院执结或部分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自愿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悬赏金。提供被执行人准确下落线索,黎城县人民法院据此找到被执行人并实施控制,申请执行人自愿一次性支付悬赏金人民币1000元。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两个以上举报人就同一线索举报的,悬赏金由在先举报且举报信息详实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均分。举报人持身份证、举报材料到黎城县人民法院领取悬赏奖励。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的不予发放。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举报电话:0355-6560966

联系人: 杨法官

黎城县人民法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提供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但为发放悬赏金需要告知申请执行人的除外。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来源:黎城县人民法院

整理:邢璐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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