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0月15日),成都住房租赁市场迎来一系列重磅新规。《关于加强住房租赁企业报送开业信息管理的通知》和《成都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办法》从今天起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

简单来说,新规就是给住房租赁企业加上了两道“紧箍咒”:不仅开业要报备、资金要监管,而且要从源头防范“长收短付、卷款跑路”等风险,切实维护住房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

经常租房的朋友大概率经历过或者听说过这些坑:交了半年房租,中介公司突然人间蒸发;房东没收到租金,上门赶人;退房后押金拖了几个月还没退……新规实施后,这些操作空间将被大幅压缩。
开租房公司?先报备
新规明确,在成都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住房租赁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都必须报送开业信息。新设企业须在领取营业执照30日内完成报送,存量未报送或信息需要补正的企业,也须在30日内完成。

报送企业需要同时满足多项条件:经营范围要有“住房租赁”表述、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自有资金、有持证的专业从业人员、有固定经营场所、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设立租赁资金监管账户、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同时,报送流程也全部搬到线上,通过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管理平台办理,住建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向社会公示。
如果企业报送信息不实、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营业执照被注销或吊销,住建部门将视情节轻重暂停或取消其信息公示。
房屋租金,不能乱动
根据《成都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办法》,住房租赁企业应在报送开业信息前,要从公示名单中选择一家商业银行作为监管银行,签订《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协议》,设立住房租赁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即监管账户。账户名称统一为“企业名称+租赁监管专户”,不得支取现金。企业应设立一个监管账户,所有住房租赁资金收付业务通过该账户办理。

对于租客而言,住房租赁企业单次收取租金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收取押金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租金。这意味着之前长租公寓行业普遍存在的“预收长期租金”“诱导办理租金贷”等高风险模式,将得到有效监管。
此外,根据《办法》,住建部门还从房源情况、出租情况、资金监管合规和投诉处理四个维度给企业打分,满分100分,系统自动评级。不同等级对应不同的风险防控金留存比例。评级每月月底动态更新,次月1日起执行。如果企业拖欠房东或租客资金累计超过5万元,或者被认定存在重大风险,等级将直接降为四级,且降级后6个月内不再恢复。
成都打出租房政策“组合拳”
事实上,这不是成都今年第一次对租房市场出手了。

早在今年8月1日,《成都市住房租赁条例》就已正式施行,从群租房源头到虚假房源划下多条红线,明确出租住房须符合建筑、消防、燃气等强制性标准,以原始设计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禁止隔断、按床位出租,禁止将非居住空间用于居住,明确单间租住人数上限和人均最低租住面积要求,从源头上遏制群租行为。

8月15日,配套的租住标准通知进一步落地,明确了最小出租单位、居住密度等硬性指标。
而今天生效的“开业报备+资金监管”新规,补上的正是企业准入和资金安全这最后两块拼图,这也标志着从租住标准到行业准入,从资金监管到退出机制,成都住房租赁市场已经正式进入到“全链条闭环管理”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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