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兼职”包车赚外快?违法

近日,杭州交通执法队景区大队开展线上巡查时,发现浙AGT***7车辆存在违法嫌疑,数字执法室立即指挥联动执法人员赴现场开展核查。

经现场核查并询问司乘人员,查明该车驾驶员在延安路附近揽客,与5名乘客约定以包车形式收取车费600元。车辆于当日9时43分左右抵达灵隐景区,乘客游玩后于12时10分左右上车,准备前往龙井村时遇执法检查,车费尚未支付。经查,该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驾驶员无法提供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有效证件。

调查中,驾驶员称该车系家庭自用,平时用于上下班代步和接送孩子,因恰逢长假,便想借满足游客出行需求获利。经执法人员普法教育,驾驶员才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违法。

基于违法事实,其行为属于未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景区大队依法作出责令停止经营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驾驶员对处罚无异议,并表示今后不再从事非法营运活动。

乘客表示,事先不知乘坐的是“黑车”,经普法宣教后才了解非法营运的安全隐患。

车辆和驾驶员并无营运资质,一旦发生意外,乘客合法权益甚至人身安全难以保障。

未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以包车名义收取费用提供客运服务,不能免除取得经营许可的法定义务。本案中,车费虽尚未支付,但双方已就目的地和费用达成约定,事实上已形成运输合同关系。

非法营运车辆无法为乘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等必要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乘客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包车前,乘客应先核验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道路运输证》、驾驶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资质齐全后,签订书面包车合同,明确行程、费用、安全责任。勿轻信酒店附近或通过酒店介绍的包车服务。如发现非法营运行为,可拨打12345进行举报,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

来 源 | 交通执法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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