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上午,衡阳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召开城市道路挖掘施工管理讲评会,通报近期中心城区道路挖掘施工专项巡查结果。
会议总结了2025年《衡阳市城市道路挖掘施工管理实施细则》实施成效,并进一步明确了一批道路挖掘施工的“硬杠杠”,让规范施工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道路挖掘施工必须坚持“先审批、后施工”,严禁未取得许可擅自施工。确需延期的,应在许可期限届满前5个工作日提交书面申请,严禁边施工边延期、事后补办手续。
施工现场须严格落实围挡设置、信息公示、安全防护要求,让市民看得见、看得清、放得心。
道路修复实行2年质量保修期。质保期内出现质量缺陷的,责任单位须及时返修处置,把好道路修复的“质量关”。
新规还提出,建立健全施工单位信用评价机制,对失信主体强化重点监管,让“守规矩”者受益、让“不守规”者担责。
会议还要求,健全“定期巡查+随机抽查”监管机制,建立问题台账,实施清单化闭环管理,做到“发现一处、整改一处、销号一处”。
本次专项巡查共核查施工点位60余处。对排查发现的公示信息不全、围挡设置不规范、延期许可审批把关不严等突出问题,将逐项对照整改。
下一步,全市还将科学谋划项目开工、竣工时序,扎实做好元旦、春节等重要时段道路保畅工作,坚持文明施工,切实做到还路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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