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交警致信学生家长:骑乘电动车、摩托车请戴好头盔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大家出行安全,南充市公安局自即日起至2027年3月底,在全市城区范围内开展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重点对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超员载客、违规载人、不礼让行人、闯红灯、逆行、非法加装伞(篷)、违规鸣喇叭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治理。

交通安全关系每个家庭。南充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向广大学生及家长发出倡议,希望大家从自己做起、从每天做起,共同守护出行安全。

同学们应做到: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骑电动自行车,未满18周岁不骑摩托车;乘坐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时,记得戴上安全头盔并系好扣带;不乘坐超员、违规载人的车辆,不乘坐非法加装伞(篷)的车辆;过马路走斑马线,不闯红灯、不逆行、不翻越护栏;乘车系好安全带,不将头、手伸出窗外;提醒家人驾车经过学校、医院和居民区时不要随意鸣喇叭,共同守护安静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同时,争做文明交通的小小宣传员,把安全出行的理念带给身边每一个人。

家长朋友们应做到: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时,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不超员载客、不违规载人、不闯红灯、不逆行、不非法加装伞(篷),给孩子们树立好榜样;不为未满16周岁的孩子提供电动自行车,不为未满18周岁的孩子提供摩托车;接送孩子时,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区域,不占用消防通道和人行盲道;驾车经过斑马线时,主动礼让行人;途经学校、医院和居民区时,多一份耐心,不随意鸣喇叭,不飙车炸街。同时,多和孩子聊一聊交通安全,让文明出行成为共同的习惯。

交通安全无小事,平安关系千万家。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愿每一位同学都能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

南充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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