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5日,宁波市江北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事项。
会议决定任命马荧波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根据组织安排和工作需要,许会祥同志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请求辞去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宁波市江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等有关规定,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许会祥提出的辞去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宁波市江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宁波市江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等有关规定,宁波市江北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马荧波副区长代理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
本文来自大风号,仅代表大风号自媒体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