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的通知》精神,经单位申报、主管部门推荐、人社部门审核,拟给予李宁等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记功奖励,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5日-2026年10月22日。在此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及时向长治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2192522。
附件:拟记功人员名单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15日
来源: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整理:王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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