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躲监控摄录
图得“一己之便”
驾驶员在号牌上动起了手脚
并在高速公路上倒车
把他人安全和法律法规
全然抛诸脑后
这种自作聪明的行为
只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10月12日7时9分,山西高速交警三支队六大队在日常视频巡检中发现,驾驶员张某在高速公路行驶时错过出口,随即把车停下,下车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之后在高速路面倒车,企图返回出口,以此逃避电子监控抓拍。该行为十分危险,极易引发重大交通事故。


张某存在高速公路违法倒车、故意遮挡号牌两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经传唤,当事人到高速交警三支队六大队接受处理,依法予以罚款400元并记21分的处罚。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82条有关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高速公路倒车怎么处罚
根据《山西省实施办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罚款200元,一次记12分!
伪造、变造或使用
伪造、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号牌等
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交通法规中有严格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中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第九十六条中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管部门提示
号牌是识别一辆机动车和车主身份的重要信息载体,是合法上路的前提。交管部门将持续采取“智慧设备+现场拦检”综合治理模式,严厉打击“涉嫌伪造变造号牌、贴片遮挡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清除交通安全隐患。心存侥幸、在号牌上“做手脚”的违法行为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总监制:陈湘
监制:蒋梅 王天峰
审核:李静洁
记者:黄蕾
编辑:毛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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