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高校毕业生免租金住宿能和其他住房补贴同时享受吗?
青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免租金住宿保障政策与租赁型人才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不可同时享受。
青岛高校毕业生免租金住宿申请条件
来青岛市求职、在青岛市就业创业的毕业3年内(含毕业学年)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毕业生)。
毕业学年指学生在该学历教育阶段的最后一个学年,该学年自7月1日起开始计算。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起算。
“适用对象”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时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来青岛市求职的高校毕业生
应在我市处于未就业创业状态,且未在我市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已在青岛市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应在我市用人单位就业、灵活就业或创办各类创业实体并进行就业登记,且在我市按规定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青岛高校毕业生免租金住宿期限
✅来青岛市求职的,可申请享受累计期限最长6个月的免租金住宿保障;
✅在青岛市实现就业创业,可再次申请租住,与之前住宿期合并计算,最长12个月。
✅初次申请时已在青岛市就业创业的,可申请享受最长12个月的免租金住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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