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公开招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46名

番禺区2026年度高校毕业生

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公开招募

01

岗位、服务期限、工作地点

⭐岗位名称:

岗位一:镇(街)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32名,分配到镇(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

岗位二:区级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14名,分配到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

📅服务期限:2年

📍工作地点:

番禺区区级及各镇街。招募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到区级或各镇(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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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岗位职责

(一)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

(二)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服务等相关工作;

(三)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

(四)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相关工作;

(五)协助开展就业信息收集、调查和分析相关工作;

(六)协助开展其他就业创业相关工作。

03

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即2025、2026届高校毕业生),包括:1.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以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2.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满足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广东高校或广东生源毕业生(以下简称“困难高校毕业生”)实行优先招募: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持有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之一,或属于脱贫人口家庭成员);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需持残疾人证);

3.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募:

1.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在处分期内或受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未解除的,曾被开除学籍或公职的;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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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薪酬待遇

岗位待遇参照番禺区事业单位新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工资水平执行,具体以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为准。

05

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2日9:00时至10月26日17:00时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于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进行网上报名,按网上报名系统要求上传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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