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余江法院失信曝光台(2026年第6期)
因上述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现通过媒体公布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如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本院将及时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也欢迎广大群众拨打举报电话:0701‑2097110,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及下落,监督被执行人实施高消费行为。




◆来源: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法院
◆本信息图文及视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删除。
编辑|胡奕舒
复审|张丽琴
审核|郑长红
本文来自大风号,仅代表大风号自媒体观点。